針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,2020年8月26日,教育部發(fā)布了《關于幾起高校學位論文作假行為 查處情況的通報》(全文詳見文末),除通報了復旦大學、電子科技大學和廈門大學等3起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查處情況外。
通報還要求 :各高校要 立即采取行動,全面 復核、排查近5年(2015年8月1日—2020年7月31日)授予博士、碩士學位的論文。
通報還要求: 各高校要抓緊收集分析新聞媒體曝光的學位論文抄襲、買賣、代寫等作假行為處理案例, 面向所有研究生反復開展警示教育。據不完全統(tǒng)計,目前 已有至少3所高校按照文件要求,發(fā)布了《關于開展研究生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》。
針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,教育部已下文要求倒查5年
經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西北農林科技大學、華南理工大學、西南交通大學等高校9月均通過研究生院官網發(fā)布了《關于開展研究生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》
上述幾所高校發(fā)布的通知均提到:近年來,學位論文抄襲、買賣、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時有發(fā)生。教育部先后印發(fā)了一系列文件,督促各高校嚴肅查處學位論文作假行為,推動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。教育部教育督導局8月26日下發(fā)《關于幾起高校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》,現(xiàn)予以轉發(fā)。
例如,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在通知中表示:根據通報的精神和要求,我校將啟動博士、碩士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全面排查工作。由研究生院牽頭,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、院系和研究生指導教師主要負責,復核、排查近5年(2015年8月1日—2020年7月31日)授予博士、碩士學位的論文。要重點復核學位論文開題、中期考核、評閱、答辯等過程規(guī)范性,重點關注沒有科研項目支撐和存在學術不端嫌疑的學位論文。
此外注意到,其他幾所高校也在各自通知中要求復核、排查近5年(2015年8月1日—2020年7月31日)授予博士、碩士學位的論文。
經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在上述通知中提到的教育部教育督導局8月26日下發(fā)的《關于幾起高校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》中,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向部署各高等學校提出:近年來,學位論文抄襲、買賣、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時有發(fā)生。按照中央有關部署要求,教育部先后印發(fā)了一系列文件,督促各地、各高校嚴肅查處學位論文作假行為,推動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。
通報還介紹,但近期網絡媒體曝光和群眾舉報部分高校學生學位論文存在抄襲、買賣、代寫等行為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,暴露出有關高校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查處存在防控手段有限、問題發(fā)現(xiàn)不及時、主體責任未落實等突出問題。教育部教育督導局為警醒各高校引以為戒,加強學位論文規(guī)范管理和學風建設,通報了3起作假行為查處情況,涉及復旦大學、電子科科技大學和廈門大學。
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在通知中要求全面排查學位論文作假行為:各高校要加強組織領導、立即采取行動,由校內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牽頭,會同各級學位評定委員會和研究生知道教師,復核、排查近五年(2015年8月1日-2020年7月31日)授予博士、碩士學位的論文。
對此此番“倒查5年”的具體內容,上述通知明確要求:要重點復核學位論文開題、中期考核、評閱、答辯和學位評定等過程規(guī)范性,重點關注沒有科研項目支撐的學位論文,充分利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等信息技術手段進行全面排查,形成每篇論文的復核、排查結論,經學位評定委員會、研究生指導教師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領導簽字后存檔被查。對發(fā)現(xiàn)存在抄襲、買賣、代寫等作假行為的學位論文,要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及時調查、嚴肅處理。
教育部教育督導局還在通知中要求各高校認真開展警示教育:各高校要抓緊收集分析新聞媒體曝光的學位論文抄襲、買賣、代寫等作假行為處理案例,面向所有研究生反復開展警示教育,鼓勵學生潛心治學、刻苦鉆研,告誡學生自覺恪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(guī)范,警示學生學校對學位論文抄襲、買賣、代寫等作家行為將依法終身追責并通報工作單位,切勿抱有僥幸心理、因小失大。
對于導師責任,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在上述通知中要求各高校:提醒研究生導師切實履職盡責、堅守學術底線,告知指導教師如指導的學位論文出現(xiàn)抄襲、買賣、代寫等作假行為,將受到限招、停招、取消導師資格等嚴厲處罰。
還注意到,教育部網站9月25日發(fā)布的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嚴格規(guī)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》,也著重提到了加強學位論文和學位授予管理問題。
上述意見表示:學位授予單位要進一步細分壓實導師、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等責任。導師是研究生培養(yǎng)第一責任人,要嚴格把關學位論文研究工作、寫作發(fā)表、學術水平和學術規(guī)范性。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要客觀公正評價學位論文學術水平,切實承擔學術評價、學風監(jiān)督責任,杜絕人情干擾。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對申請人培養(yǎng)計劃執(zhí)行情況、論文評閱情況、答辯組織及其結果等進行認真審議,承擔學術監(jiān)督和學位評定責任。論文重復率檢測等僅作為檢查學術不端行為的輔助手段,不得以重復率檢測結果代替導師、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學術水平和學術規(guī)范性的把關。
意見還提到: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一步加大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力度,適當擴大抽檢比例。對連續(xù)或多次出現(xiàn)“存在問題學位論文”的學位授予單位,加大約談力度,嚴控招生規(guī)模。國務院學位委員會、教育部在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中對“存在問題學位論文”較多的學位授權點進行重點抽評,根據評估結果責令研究生培養(yǎng)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的學位授權點限期整改,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的,依法依規(guī)撤銷有關學位授權。
王老師:0578-2074567、18969579646(同微)Q:3458326577李老師:0578-2283251,13905882821(同微)Q:80490691陳老師:0578-2155173,13905882802(同微)Q:1783228366報名地址:麗水學院東區(qū)教11D-101室;水廣播電視大學1號樓1101室(原麗水市委黨校-中山街北333號)。麗水在職研究生招生網:http://theroomtampaonline.com/麗水學院繼續(xù)教育學院網址:http://cjxy.lsu.edu.cn/麗水廣播電視大學網址:http://www.lstvu.net.cn21年考研討論Q群:631528447(實名驗證)